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
是指针对银行向中小型企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其生产经营及其他合理投资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担保的业务。 主要是指除房产抵押、营运车抵押贷款担保外,以机器设备、股权、股票等方式抵押、质押贷款的担保业务。
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主要为从事生产经营为目的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明确可靠的资金用途。
担保期限
保期限由银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偿还结清银行贷款本息之日止,一般为1—3年。
业务受理
客户申请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申请人和其配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等;
2)申请人及其家庭收入证明文件,包括银行对账单、存折记录等;
3)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4)申请人所属企业相关文件资料;
5)资金使用用途证明;
6)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