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委托贷款(垫资)业务
与“二手房赎楼担保业务”属于同一类型业务,区别在于不需向银行担保贷款,所需赎楼程序由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完成,其特点是方便快捷,办理时间短。
一.二手楼委托贷款(垫资)业务流程:
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
房地产买卖双方选择贷款银行,(卖方向银行申请赎楼贷款),买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楼按揭贷款,并提交银行所需资料。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楼按揭贷款的,出具《二手楼按揭贷款承诺书》;
房地产卖方向我公司提出委托贷款申请,签署《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融资安排合同》、《委托贷款合同》等资料,并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经我司审批同意后,委托银行放款,并由我公司经办人员办理赎楼、领证、注销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手续;
我公司经办人员办理赎楼、领证、注销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手续;
出证后,我公司协助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办妥后,贷款银行将买方按揭贷款划入我司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我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二.客户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房地产证复印件;
《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
原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到申请日止原贷款银行贷款本息余额清单;
房地产买卖协议;
买卖双方与银行签署的资金监管协议;
卖方支付原按揭贷款的存折和密码;
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
买方支付首期款的证明(或收据);
买卖双方的委托公证书;
卖方划款授权委托书;
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